聯合國食品和農業組織(FAO)定義了綜合性害蟲 管理(IPM)是「仔細考慮所有可用的滅蟲技術和 隨後整合適的措施,以阻止害蟲群發展 並將農藥和其他干預防措施保持在經濟合理的水平並降低或 將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風險降至最低。」
換句話說,需要一系列綜合措施來最大程度地減少害蟲群,包括 機械防護措施(例如密封的門窗,空氣窗等),機械控制(例如, 飼料、陷阱等)、減少廢物,以及適當且有控制的農藥使用。
大多數國家在其食品安全法例中包含有關害蟲害的法規 管理。儘管並不完整,但害蟲管理法規將負擔在食品上 業務以「. 採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以防止害蟲進入食品場所;以及 消除及防止在食品場所及車輛部件中存放有害蟲 用於運輸食品。」
國際認可的實體,其目的是指導和促進制定 制定食品的定義、標準和要求,並協助其實施 協調,並促進國際貿易。委員會秘書處 由食品和農業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的員工組成。 食品法典委員會採用危害分析的原則和 一九九七年的臨界控制點 (HACCP) 系統。
蟲類,包括鳥類、鼠類、昆蟲或其他可能攜帶疾病的不需要物種 並對包裝、飼料或食品構成風險。
完全維護的害蟲預防計劃對於任何食品製造的安全功能至關重要。 操作。預防蟲害計劃必須:
內部和外部滅蟲裝置的位置必須根據對該機構的風險進行完成 網站,員工和產品。可能影響此情況的因素包括產品類型、加工類型、 現場的位置,周邊環境,設施類型,設備的外部存儲(例如 設備墓園),鄰近設施和土地用途。該地點及周邊地區必須 避免廢棄物、多餘設備和相關的碎片,以減少殘留蟲害。
滅蟲裝置應置於所有產品儲存、材料和包裝儲存設施 除了主要加工設施之外。必須定期進行害蟲活動檢查 根據,記錄的結果以及如有害蟲所採取的行動。這可以整合到 該運營的內部審核計劃。
滅蟲應用記錄的例子包括服務報告,農藥使用日誌,害蟲 檢測日誌、糾正行動報告以及服務供應商的活動趨勢。
除了食品製品製造設施中最常見的害蟲之外(例如,鼠, 老鼠、鯊魚等),害蟲管理程序還需要考慮和控制家用和 野生動物和鳥類(如適用)。
任何被發現受害蟲污染的產品,均須按照規定處置 網站的政策。所有活動都必須記錄以清楚地識別結果的記錄 處置,調查和結果和解決。
處理滅蟲劑化學品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和授權。外部的地方 使用害蟲管理承辦商,必須獲有關地方當局許可並使用 僅獲批准的滅蟲化學品。化學品必須適當地存放,並與任何物品分開 食品材料或產品(請參閱 SQF 基礎知識,元素 11.6.4.1)和使用化學品 容器正確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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