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SQF 规范版本 8 的发布,我们做了一些重要更改,以加强和改进我们的计划。我们所做的主要更改之一是环境监测要求。在五月份的新闻简报中,我们将探讨我们所做的更改,更深入地探讨我们做出变更的原因,并为您提供成功进行风险评估的解决方案。

环境监测先前已列在 GMP 模块中。在版本 8 中,我们将其移到了规范的系统元素部分。我们发现,现场没有确定他们是如何评估设施的环境监测的,而是在争论为什么它们不是高风险设施。尽管我们预计所有食品生产场所都将环境监测作为其风险评估的一部分,但环境监测计划的级别是基于食品生产场所的风险。

这不是强制性要素,因此您可能有一些场所可以豁免,或者认为该元素不适用,但该场所首先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其环境需求。但是,该场所的需求可能会有所不同。该场所可能需要年度评估或每日评估;这仅取决于该设施面临的风险。

在模块11中,环境监测方法没有改变,定义也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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